的喉结忽然上下滚了一下。
他不看她,反手带上了门,目不斜视地走过来,背对着乔茜,顺手拎起了一件他刚刚换下来准备清洗的衣裳,垂着眸盯着衣服上的褶皱,慢慢地叠好,冷淡地道:“嗯。”
其实乔茜已经看见桌上的酒壶了。
酒杯、酒壶、烧刀子。
……怎么又是烧刀子?他们最近是和烧刀子杠上了么?乔茜实在不能理解这种对酒的品味。
不过,阿飞大概不是因为品味才喝的,他是因为便宜——烧刀子是镇子上卖的最便宜、最劣质的酒。
这样一想,乔茜突然想到,阿飞身上其实没什么钱。
酒馆里的大家其实手头都蛮宽裕的。楚哥就不必说了,就他那随手一掏就是珍珠翡翠金钗红宝的,足见是过惯了富裕日子的;红大爷呢,他虽然穿得简朴,但是身为中原第一杀手,出道十年,收入可观,也算是钻石王老五一枚;花满楼自不待言,江南花家的七公子;陆小凤呢……其实乔茜一直觉得他的财务状况非常迷,不过他显然从没缺过钱,因为他是江南花家七公子的好!朋!友!
但阿飞就……很穷。
他才刚下山,就被乔茜给薅过来当帮手了,他自己身上的银子,仅限于下山后杀了那黑白双蛇拿得五十两……以及后来,他上山去抓蛇,乔茜差点被吓死那次,他最后去镇上摆摊卖蛇肉了。
……也不知道卖了多少钱。
……反正肯定不多。
……所以他才喝烧刀子么?
乔茜沉默了。
阿飞背对着乔茜,他面无表情地叠衣服,感觉到乔茜的视线落在了他的脊背上……曾经生活在荒野中生存过的人对于他人的视线相当敏感,乔茜的目光刚落在他背上时,阿飞的脊背就倏地收紧,好似是一只小狼突然被叼住了后脖颈。
乔茜怅然地道:“怎么学会喝酒了呢?”
阿飞冷冷道:“我本来就会。”
乔茜有点惊讶:“是么?”
阿飞默然。
半晌,他说:“我杀的第一个人,赚了第一个五十两银子,就拿来买酒喝了。”
那酒是他和李寻欢一起喝的。
那个时候,他才刚与李寻欢有过一面之缘。他方才下山,带上了他的剑,一步一步走在雪地里,雪落在了他的身上,被他的体温所融化,又将他的身体打湿。
李寻欢的马车自他身边过去,他撩起帘子,邀请他一起喝酒。
而他拒绝了。
他倒也不是对李寻欢拥有非常大的敌意……阿飞这个人是野性生长的,他其实是靠直觉在生存,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还蛮可亲的,所以他并没有很警惕。
但他依然拒绝了,理由是“不是我自己买的酒我不喝”。
李寻欢笑了,然后做出了一个很温柔的回答:“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①
所以之后,他瞧见了黑白双蛇,他就动手杀了人,为自己赚了五十两银子,请李寻欢喝了酒。
那时候,他却并不喜欢酒的味道……只不过因为那酒是他自己用钱买来的,他从来不浪费东西,所以他一碗一碗的喝着,喝得又快又急。
如今,他似乎已明白了人为什么要喝酒。
他转过身来,并没有去看乔茜,拉过了椅子坐下,又为自己倒了一盏,修长的手指抓住了酒碗。
乔茜的目光就落在了他的手上,雪白干净、修长有力……而且很稳。
阿飞和红大爷都以快剑而出名,他们的手在某种程度上也有相似之处,手指都比正常人要长,骨节更为凸显,有一种冷硬的劲力……有那么一点暴戾,但是收敛得很好,指甲也都修剪得很短、很干净。
阿飞端起碗一饮而尽,乔茜瞧见他脖颈高昂,喉结上下滚了一滚……啊,真是喝得又快又急。
乔茜托腮,道:“给我也来一碗。”
阿飞“啪”的一声,把酒碗放在了桌子上。
因为喝酒太急、也因为他生得实在如雪一般干净,所以他眼角和耳根子被酒液逼出来的红就实在很明显,好像整个人都融化了一点。
但他这样了,还会硬邦邦地说:“你不喜欢这个,我去给你拿草莓酒。”
乔茜忍不住笑了,道:“我自己去啦……哪有叫你来照顾我的道理呢?”
毕竟阿飞才十八岁啊~
啊不,这个年已经过去了,现在是十九岁的阿飞。
阿飞的下颌似乎稍微绷紧了一点。
即使喝了酒,他也精准地捕捉到了乔茜话中的未尽之意,他扫了乔茜一眼,并没有听她的话,起身去了趟酒馆前厅,带回了她平日里喜欢喝的酒,一扬胳膊,把那易拉罐丢给了她。
乔茜眼疾手快地抓住。
却见少年就立在门口。
他今天喝了酒,略显得有点狼狈,额头上垂下了一缕碎发,令这石头雕塑般的少年意外的呈现出了一种……被摔出了裂痕的感觉。
他淡淡地瞧了一眼乔茜,道:“不要再把我当小孩子了……喝酒吧。”
他重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又给自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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