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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又开了酒,各自喝了,乔茜喝得有点急,脸上泛起了一层薄红,跳起来道:“我们来讨论讨论,怎么把红大爷的师父给干死!”

  一点红心头一跳!

  陆小凤哈哈大笑,捧场道:“好!好!说得好!……等一下,红兄,你有师父啊?”

  一点红:“…………”

  乔茜大力拍着一点红的肩膀,义正言辞地说:“那可不!这老东西,对红大爷可差了,又是打、又是骂,小时候还不给他饭吃!红大爷说多加一碗饭,那老东西就说‘翻了天啦!翻了天啦!’……可真不是人!”

  阿飞听见“不给饭吃”这个关键词,倏地抬起来头来。

  一点红:“…………”

  一点红面无表情地坐着,被乔茜大力拍肩膀,兀自忍耐……

  乔茜又道:“这还不算完,现在还要杀红大爷呢!你们说说,你们说说,咱们红大爷哪点不好,叫这厮这样对待,咱们打杀了他!把他做成口口叉烧包!叫他再嚣张!”

  陆小凤超级捧场的:“打杀了!叉烧包!”

  一点红:“…………”

  花满楼:“…………”

  阿飞低头,把面前的最后一片牛肉给吃掉了,又喝了一口牛奶鸡蛋醪糟。

  于是,这一天的中秋宴会,就在一片热烈的讨伐声中圆满结束了。

  一点红心情很复杂。

  但他想,他永远都不会忘了这个中秋,这是他第一次过中秋节。

  第93章

  ***

  中秋过后, 天气愈发转凉了。

  秋雨层层落、层层添寒,乔茜成了个疯狂囤货的仓鼠,为过冬做着准备。

  其实, 按理来说,酒馆情况特殊,以她现在获取的金钱来说, 莫说一个冬天,就算是一百个冬天,也能安安稳稳、妥妥当当地窝在家里, 根本不愁吃喝用度。但是呢……

  但是呢……这东西同理性根本无关啊, 为冬天屯货、把厨房的每个角落都塞得满满当当,这件事本来就很让人快乐啊!

  不过, 秦岭脚下, 自然无法同江南鱼米之乡对比, 物产没那样丰盛。就说菜吧, 快到冬日, 连萝卜的产出都没有了,只有菘菜(大白菜)可以买。

  但是霜打过的菘菜很好吃的, 有一股子鲜甜的味道, 拿来煮汤是很好的, 都吃不到菜腥味。

  姑娘又同阿飞上了一次山, 这一次, 他们捡了很多松蘑,也就是生长在松树下的口蘑,肉质很肥厚,这种东西乔茜没吃过,阿飞却很熟悉。

  他背着背篓, 一深一浅地走在山间丛生的杂草之间,肌肉很放松、却也不是完全放松,能随时随地爆发出骇人的劲力。

  乔茜跟在他后面,看见少年垂着眸子,眼神向警犬一样的敏锐,明明她还没瞧见什么呢,他已经伸手用剑一挑,一丛肥厚的金色菌子就已高高地飞起,抛落在了背篓之中。

  要是被那种爱剑如命的剑客看到他这么用剑,恐怕会气得当场背过去……

  但阿飞的剑,更朴实、更有用。

  他现在仍然用着他那一条破破烂烂的铁片,简直好像小孩子的玩具一样……他曾说过,剑不是拿来看的,而是拿来用的。

  “用剑”之一,是杀人,他曾为了五十两银子,杀死了那纵横华北的黑白双蛇。

  “用剑”之二,是杀野兽、拨杂草,为了在山野之中生存,拿来挑一挑菌菇,也并无不可,阿飞爱剑,却不会赋予剑多余的意义……他只希望自己手中的这东西做有用之事即可。

  很多时候,人就是会在外物上赋予很大的意义,比如说什么“剑在人在,剑亡人亡”之类的。

  天生天长的阿飞,的确拥有着野性的智慧……当然了,这智慧点完全没加在人际交往上。

  乔茜:“噗……”

  少年倏地转头,面无表情地盯着她,没有说话……这让乔茜幻视了一只耳朵一下子竖起来的警犬。

  乔茜道:“我想到高兴的事情。”

  阿飞:“…………”

  阿飞又把头扭回去了,继续搜寻好吃的菌子。

  可惜这里不产榛子蘑。

  榛子蘑,顾名思义,就是生长在榛子树之下的一种蘑菇,生长在更为苦寒的东北地区,伞柄长长的、伞盖不大肥厚,吃起来又鲜美、又滑润爽口,而且人工无法培育,是非常珍贵好吃的野生菌,拿来做铁锅炖鸡最好不过,好吃到乔茜每年冬天都念念不忘。

  有一年的冬天,雪下的特别大。

  足足可以盖到小腿上的雪,呼呼地刮着大风,乔茜全副武装,把自己穿成个厚羽绒球,深一脚浅一脚、顶着风蹚着雪,心里抱着“这天吃顿热乎乎的铁锅炖最舒服了”的信念,一路到了她最爱的店——

  然后店没开门:)

  乔茜差点哒吧跪在雪地里。

  这件事给她造成了莫大的伤害,七八年过去了,其中细节还是历历在目,那种委屈悲伤的心情她也记得非常清楚。

  乔茜:“嘤……”

  阿飞的头又倏地转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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