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们两个还没结婚。
就算马上结婚,他也不能随便动手。实在不成就报警。”
我只觉得自己脑瓜子嗡嗡的。
庞红云摇头。
“彩礼钱也收了,都给我爸还赌债了!那么多的钱,我也还不起。
再说他打我这件事,就算报警有什么用?
马家有钱有势,马成鹏之前犯了那么多的事,也被抓进去过几次,可最多拘留几天,也就放出来了。”
良久,她叹气。
“更何况,像我这样的人,是马成鹏挑选我,不是我挑选他……”
庞红云的神色有些暗淡,一别五年,我们早已不是当初的自己。
她不是曾经高中时的那个校花,不会人人艳羡,没有人人追捧。
我也不再是那个高高瘦瘦的班草,因为长得脸白,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封情书。
进入了社会,人和人之间就有了阶级。钱,权,名利,这些东西把人划分成了三六九等。
牲口站在金山上,那就是最上等。
神仙掉在粪坑里,就要被万人唾弃。
我知道自己无法改变什么,我就是个穷光蛋,有个重病的妹妹。
穷小子凭啥心疼女人?我不配。
我问。
“他总打你么?会不会很疼?”
庞红云艰难的扯着嘴角。
“习惯了。”
我又问。
“腿上有伤吗?要不我先帮你敷麻药吧,或者,给你打两支麻醉针。要不等会纹身,也会很疼。”
庞红云轻轻解开了自己的腰带,她的衣服和裤子是连体的。腰带只有装饰性,解开之后,上半身有一条长长的拉链。需要把衣服全都脱掉,才能露出双腿。
她又拉下拉链,慢慢的,把那套纯白色蕾丝的连体衣全部脱掉。
她的身上全都是伤!
鞭子的抽痕,牙齿的咬印,胳膊上还有几处烟疤。
双腿的伤痕还好,主要就是上半身。前胸,后背新伤叠着旧伤。
此刻,我已经不想用畜生两个字来形容马成鹏。
禽兽,活牲口!他真该死呀!他妈的也配当男人,他就不配活着!
庞红云站在我面前,身上只剩一套淡黄色的内衣套装。
她身材优美的曲线在我面前展露无遗。那么娇嫩的皮肤,呼之欲出的身段。身上触目惊心的鞭痕和伤势,反而把她整个人衬得更娇媚,更柔弱。
我从柜台里找了麻醉膏,正准备给她涂抹。
忽然间,庞红云在身后环住了我的腰。
“杨伟,要了我好不好?”
她的声音轻轻的,整个人仿佛要碎掉。
“马成鹏打我,是因为我婚前不愿意给他。
我不想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他那样的人。杨伟,要了我。
五年前我就想过,一直想,五年了……”
麻醉膏应声掉在地上。我的呼吸不自觉的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