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走马

不能做到,还需要足迹鉴定专家常华荣在做过试验后才能确定。

  金智海还打算等会议结束后找李言诚好好聊聊呢。

  听完他的话,陆方阳微皱着眉头仔细的思索了一会儿,方才有些迟疑的问道:“智海,你觉得有可能吗?如果真是残疾人,自己行动都不方便,还能指望他强行那啥?”

  “陆局,你这是对残疾人有偏见啊。”

  “哎哎哎,咱们就事论事,你可别给我乱扣帽子。”

  “呵呵,陆局,我只能说人与人不一样,安装了假腿的残疾人到底什么样我真不太清楚,主要是没有关注过。

  但我以前住的煤山东胡同里有一个缺了一条胳膊的,还是右胳膊,已经二十年了吧,他后来练的左手特别灵活,缺了一条胳膊,在生活中肯定会有不方便的地方,可他通过后天努力,却尽力消除了那种不方便,使自己在即便只有一条胳膊的情况下,也基本上能独立生活。

  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说这个案子肯定就是这种人做的,只是想表明,人,是特别有毅力的。

  可说句实话,我对案发现场留下的脚印是通过假腿留下的这点也不太认同,还是那句话,先不说假腿十年间有没有磨损,会不会留下和十年前一模一样的痕迹,就说使用假腿的人也不可能一点变化都没有吧。

  陆局你应该也很清楚,很多外在条件都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脚印。”

  “没错”陆方阳轻轻点了点头:“我也比较赞同你说的那人是通过某种工具故意留下的脚印,可是智海,这样一来这个问题就又转回去了。”

  “什么意思?”

  “你看啊,他故意留下脚印是为什么?”

  “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和调查方向。”

  “那是不是也能说明,这个人对咱们的查案方式还是比较了解的,最起码,他能知道咱们可以通过脚印找人。”

  “对”

  “你说什么样的人能了解这些?”

  “呃……”金智海微微一怔,张了张嘴却没发出音来。

  是啊,什么样的人能这么清楚公安查案的方法,并且能想出这种办法来干扰办案。

  要么是曾经被处理过,所以知道一些,要么是……

  这个年代可不比几十年以后,人们获取信息的来源主要是依靠报纸、广播,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口口相传。

  不管是哪一种,都不会告诉你公安是怎么办案呢。

  有的人也许了解一些现场遗留的指纹和脚印能帮助公安破案,但具体公安又是怎么依靠这两样东西破案的就很少有人知道了。

  更别提还知道利用假脚印来干扰破案,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非常熟悉公安办案流程的人做的案。

  或者说的再直白一些,干脆就明说是内部人作案。

  从八*二八案发生之后,这个想法就飘荡在每一个专案组成员的脑海中,经市局领导批准后,全市所有干警,包括派出所的治安队员,都提交了一份八月二十八号包括前后两天在内的行踪说明,并要求有两人以上作证,这两人还不能是亲属,也不能互相作证。

  十几天过去了,该核查的也核查的差不多了,并没发现有明显异常的情况。

  调查范围还将已退休的老干警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保卫部门都涵盖了进来,自查工作还没有进行完毕。

  这种自查挺得罪人的,但又非常有必要。

  现在陆方阳又提到这上面,金智海的嘴角露出一抹苦笑:“陆局,您不是也写过行踪说明么,为了查这个案子,我把咱们京市的干警都快得罪完了。”

  “哈哈……”陆方阳咧着嘴无声的笑了笑,抬手就拍了下金智海的腿:“没办法,咱们干的就是这工作,不过没关系,喏……”

  他扬起下巴向台上示意了一下:“你的发小现在过来了,有他在,肯定会支持你的工作,不出意外,他马上就会成为专案组的副组长,并且把所有担子都扛过去,你就放手大胆的干吧。”

  这种设立了专案组的案子,一般情况下组长都由局长挂帅,以示重视,但专案组的实际工作都是刑侦上的负责人来负责。

  李言诚现在既是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又兼任刑侦总队总队长一职,专案组以后由他主持是必然的。

  之前这段时间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因为调离,而且因为接任者没到,一直都没有交接工作,市局的几个刑侦处处长又上蹿下跳,人心惶惶,专案组的很多实际工作都是金智海在做,所以他才会说得罪人。

  现在不同了,刑侦总队成立,撤销了几个刑侦处,总队长、政委现在都已到位,天塌下来自有高个子顶着,他这个副总队长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就在金智海刚想说什么的时候,会议室内忽然响起一阵掌声,他定睛一看,原来是市里组织部门的领导已经宣读完任命文件,和讲完了李言诚的履历以及组织上对他今后工作的期许。

  李言诚的履历还是比较简单的,中专毕业后去部队,转业回来就进了城东区第一医院,接下来到公安医院进修的同时又被京市社会局借调,然后就是正式调入京市社会局行动一处工作。

  先后担任过行动一处卫生室主任,预审科副科长,科长,市社会局档案室副主任、主任,社会局总部办公厅副秘书长等职位,还是社会局和公安系统特聘的审讯专家,同时也是法院和监委系统指定可以聘请的审讯专家。

  他的履历中并没有包括他还是保健局保健组的特聘专家,也没有记载他还是部队总院癌症病研究项目组的实际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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